为加强我镇社会治安管理,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,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协警人员(辅警)。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招聘计划 计划为龙门镇派出所招聘治安协警员(辅警)10名,协助民警开展治安巡逻,维护社会治安秩序。 二、招聘条件 1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法律,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,无违法犯罪史,未参加过邪教组织,热爱公安事业并自愿从事协警工作,具有龙岩市新罗区户籍的男性。 2、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(高中)以上学历。 3、 年龄18周岁以上,30周岁以下(1979年6月30日至199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); 4、身高170CM以上,视力5.0以上,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 5、具有机动车驾驶资格(C照以上)人员及退伍军人优先。 三、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,按照“公开条件、自愿报名、统一考试考核、择优录用”的原则,采取公布招聘岗位设置,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、报名与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。由龙门镇综治办牵头负责,派出所配合。 (一)报名: 1、报名时间:2009年9月7—15日(正常上班时间) 2、报名地点:龙门镇人民政府四楼党政办 联系人:陈燕宁 联系电话:2561101 3、报名要求: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。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,填写报名登记表。 (二)考试:采用闭卷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。 1、笔试:笔试时间为9月18日上午9:00-10:00,笔试内容为《龙门镇公开招聘辅警员理论考试提纲》。 2、面试: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,按岗位拟聘人数1:3的比例,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,不足1: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。 3、考试总成绩为100分,其中笔试60分,面试40分。 四、待遇: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: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,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,由派出所纳入招聘人员予以管理,待遇参照新罗区公安局招聘的协警员待遇。 |